2007/12/11

都得說。

她又回到那個愛情的偽裝正義裡,以為在那樣的正義下,追求真愛傷害了人是可以被原諒的。

我看到了我自己的錯:我竟然沒有告訴她,這件事是錯得多麼離譜,總是用溫和的言語安慰與勸導。

但是夠了,這樣是不對的。她又回到了他的身邊,享受著痛苦的快樂。企求著我能再度用任何學派的言詞去開導並替她找藉口,告訴她人都是這樣,她可以被允許,因為電視上都這麼演。

若她不知道自己是這麼的錯,我若不講,就是我的錯。於是,第一次,我寫了非常嚴肅的一封信,告訴她,他正在做錯事。

一件 讓他無法面對自己的錯事

不管之後我得要面對怎樣的回應與自我的慚愧,都得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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