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我還不夠了解自己?
今天同事要我幫他泡麵,我堅持『泡久了就不好吃了!』尤其他還要十幾分鐘後回來,所以堅持不幫他泡。因為我泡麵的STAND是1分鐘就吃了,超過這個時間就會步入難吃地獄。但卻會願意在寒流中幫他回公司看一下燈有沒有關好,因為『我有騎摩托車比較方便,對方坐捷運比較不方便』。
怎麼想都覺得自己怪怪的。因為對方可能不介意自己回公司看一下燈有沒有關,卻會很介意我不幫忙泡麵?!
但卻可以明顯看出,我們都是基於自己的習慣標準,來判斷事情的大小難易輕重。也許有個我認為是渾蛋不肯配合我工作的人,卻會願意為救人而犧牲?? 於是我就回想起,以前我認為『對人好』的一些作為,也許根本就是用我的標準在行走。
在還沒有想清楚前,是不可能真正心領神會『沒有什麼比較好或比較壞的差別,沒有一個絕對標準的存在』這句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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