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點小雨,但我還是執著的去跑步。穿上朋友三年前送我的藍色防水外套,扎著馬尾,帶著傘,還是有點怕變成豪雨,然後就這樣義無反顧的跑了出去。
好久沒跑了,心臟鼓動的不像自己,喘不過氣。運動有個好處,你會暫時忘記事情,只想著你抬不起來該死的腳,跟要不要停下腳步的決心。應該是精神疲勞,每天都病厭厭的打瞌睡,看了太多的書,又想得太多,聽說跑一下可以釋放記憶體。這半年來,過得生活規律又精緻,連做的運動都是秀秀氣氣的瑜珈,果然我還是得要偶而衝撞一下,去感受戶外汗水的味道。誰叫我是生在南國的孩子,想念陽光與樸實。
啊,好爽快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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